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公共实验平台目前拥有激光共聚焦显微镜、活细胞工作站、流式细胞分析仪、流式分选仪、小动物活体成像仪、多功能酶标仪、近红外激光成像仪、质谱仪、基因测序仪等大型公用仪器,为科学研究提供服务。为确保平台良好运转及科研工作者有效合理使用仪器,公共平台制定以下仪器预约和使用规定。
第一章
预约登记制度
第一条 公共平台采用网上预约、刷卡上下机及登记制度。使用前登陆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公共实验平台,合理预约仪器,刷卡上下机使用仪器,使用后须在记录本上完成使用登记。
第二条 一般仪器可提前预约,具体依照各仪器规定执行。
第三条 预约人在预约时段按时使用机器;特殊仪器还需提前与仪器管理员沟通仪器使用事项。
第四条 使用者应先准备好样品,按需预约。如取消预约,请按规定时间取消预约,否则按预约时间收费。
第二章
仪器使用管理规则
第五条 公共平台为全天候开放,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:00-12:00、13:00-17:00,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。每台仪器具体开放时间依各仪器规定执行。
第六条 一般使用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预约使用仪器;未经培训的任何人不得私自上机操作。
第七条 使用者根据样品情况及数量估算预约时间,按需预约。
第八条 使用者严格按预约时间准时上机。
第九条 仪器须预约者本人预约本人刷卡使用。
第十条 使用者操作仪器须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。未经允许,不得调节仪器上不熟悉及不知功能的部分。在使用中仪器如出现问题,请及时向管理员报告,并将问题做好记录,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。
第十一条
只允许使用者本人及相关实验1-2人进入仪器间,与实验无关者禁止进入。
第十二条
请使用生化与分子平台及细胞平台公共通用仪器的学生和工作人员,先与平台相关负责人员联系,经培训后使用,前面3次的实验,请安排在我们平台人员上班时间内,保证全程能熟练、安全使用。如仍有不清楚的细节问题,请继续与平台相关负责人联系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情况并解决好问题。
第十三条
严禁任何未经生化与分子平台和细胞平台培训的人员擅自使用仪器,违反者取消该仪器使用权;未经培训人员或虽参加过培训,但尚不能完全掌握仪器操作流程人员,必须在工作时间范围内,在平台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。
第三章 违规惩罚规则
第十四条
公共平台仪器皆为大型精密贵重公用仪器,为确保安全和高效地使用仪器,请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管理规定,违反规定将给予一定的处罚。
第十五条
使用者须按需预约,对于盲目预约者,按预约时间收费,使用时长远小于预约时长,给予一定的警告。
第十六条
使用者须准时上机,超出各仪器的预约时间无法刷卡上机,视为失约,按仪器的收费标准收费(具体依照各仪器处罚条例执行)。与此同时,该预约失效,管理员有权安排其他人使用仪器。
第十七条
使用者如要取消预约,须在各仪器规定时间之前自行完成,逾期将按各仪器规定进行扣费。
第十八条
不依照预约时间使用仪器影响他人使用者。情节恶劣或擅自使用仪器禁用该仪器一个月。
第十九条
对于违反《仪器管理使用规则》第十二条规定者,将给予警告,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仪器损坏,其维修费用参照《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仪器设备损坏(丢失)赔偿处理办法》执行,禁用该仪器1个月。
第二十条
使用者需用自己的账户进行预约,一旦发现身份借用进行实验者,视违规情节程度采取口头警告、暂停相关仪器使用资格1个月。
第二十一条
若终端和仪器使用相互独立,刷卡下机后仍使用仪器者,禁用该仪器一个月。
第二十二条
本规定由公共实验平台负责解释。